歷史異動條文

名  稱:

證券交易法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

歷史名稱: 證券交易法(民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歷次修正日期:
第 22-1 條
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於增資發行新股時,主管機關得規定其股權分
散標準。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召開股東會、股東會視訊會議、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股
東會表決權、股東或股票之股務事務、股務自辦或股務委外辦理、股務評
鑑及其他相關股務事務,其應符合之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