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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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外國發行人暨其代理機構或存託機構,應依下列期限檢送相關資料予
本公司:1 主管機關核准發行後三日內檢送該核准函影本,本公司即
檢具其申請書及相關附件,連同前揭審查資料,與所簽訂之上市契約
,一併先行函報主管機關鑒核,並同時函知各證券商及其他相關單位
預作上市買賣之準備作業。2 承銷完成後三日內檢送股權分散情形表
(附表九、附表十七) ,並洽訂上市買賣日期,該日期應距函送之日
不少於三個營業日以上之期間。經本公司承辦人員核對審查符合上市
條件者,即行據以辦理上市公告事宜,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若經核
對審查不符合上市條件者,應即將相關書件函報主管機關處理。
附表九
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股權分散表
外國發行人名稱: 存託機構名稱:
1 存託憑證持有人別分散情形 年 月 日
┌─────┬─────┬──────────┬──────┐
│ 持有人 │人數 (人) │持有憑證數額 (單位) │佔發行憑證%│
├─────┼─────┼──────────┼──────┤
│政府機關 │ │ │ │
├─────┼─────┼──────────┼──────┤
│金融機構 │ │ │ │
├─────┼─────┼──────────┼──────┤
│其他法人 │ │ │ │
├─────┼─────┼──────────┼──────┤
│外國機構或│ │ │ │
│外國人 │ │ │ │
├─────┼─────┼──────────┼──────┤
│個人 │ │ │ │
├─────┼─────┼──────────┼──────┤
│ │ │ │ │
├─────┼─────┼──────────┼──────┤
│合計 │ │ │ │
└─────┴─────┴──────────┴──────┘
2 持有憑證達總額百分之十以上或依順序前十名持有人名單
┌───┬──────────┬──────┬───────┐
│姓 名│持有憑證數額 (單位) │佔發行憑證%│住 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持有憑證數量別分散情形
┌──────────┬─────┬─────┬──────┐
│持有存託憑證 (單位) │持有人數 (│持有憑證數│佔發行憑證%│
│ │人) │額 (單位) │ │
├──────────┼─────┼─────┼──────┤
│1-999 │ │ │ │
├──────────┼─────┼─────┼──────┤
│1,000-10,000 │ │ │ │
├──────────┼─────┼─────┼──────┤
│10,001-20,000 │ │ │ │
├──────────┼─────┼─────┼──────┤
│20,001-30,000 │ │ │ │
├──────────┼─────┼─────┼──────┤
│30,001-40,000 │ │ │ │
├──────────┼─────┼─────┼──────┤
│40,001-50,000 │ │ │ │
├──────────┼─────┼─────┼──────┤
│小計 (1,000-50,000) │ │ │ │
├──────────┼─────┼─────┼──────┤
│50,001-100,000 │ │ │ │
├──────────┼─────┼─────┼──────┤
│100,001-200,000 │ │ │ │
├──────────┼─────┼─────┼──────┤
│200,001-400,000 │ │ │ │
├──────────┼─────┼─────┼──────┤
│400,001-600,000 │ │ │ │
├──────────┼─────┼─────┼──────┤
│600,001-800,000 │ │ │ │
├──────────┼─────┼─────┼──────┤
│800,001-1,000,000 │ │ │ │
├──────────┼─────┼─────┼──────┤
│1,000,000 股以上 │ │ │ │
├──────────┼─────┼─────┼──────┤
│ │ │ │ │
├──────────┼─────┼─────┼──────┤
│合 計│ │ │ │
└──────────┴─────┴─────┴──────┘
附表十七
股權分散表
外國發行人名稱:
1 全體記名股東股權分散情形 年 月 日
┌─────────┬─────┬───────┬──────┐
│股 東│人數 (人) │持有股數 (股) │佔發行股數%│
├─────────┼─────┼───────┼──────┤
│政府機關 │ │ │ │
├─────────┼─────┼───────┼──────┤
│金融機構 │ │ │ │
├─────────┼─────┼───────┼──────┤
│其他法人 │ │ │ │
├─────────┼─────┼───────┼──────┤
│外國機構或外國人 │ │ │ │
├─────────┼─────┼───────┼──────┤
│個人 │ │ │ │
├─────────┼─────┼───────┼──────┤
│合計 │ │ │ │
└─────────┴─────┴───────┴──────┘
2 中華民國境內之記名股東股數分散情形:
┌─────────┬─────┬───────┬──────┐
│股 東│人數 (人) │持有股數 (股) │佔發行股數%│
├─────────┼─────┼───────┼──────┤
│政府機關 │ │ │ │
├─────────┼─────┼───────┼──────┤
│金融機構 │ │ │ │
├─────────┼─────┼───────┼──────┤
│其他法人 │ │ │ │
├─────────┼─────┼───────┼──────┤
│外國機構或外國人 │ │ │ │
├─────────┼─────┼───────┼──────┤
│個人 │ │ │ │
├─────────┼─────┼───────┼──────┤
│合計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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