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Guidelines Governing the Particulars to be Recorded in a Public Offering Prospectus for Call (Put) Warrants
標的證券相關資料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司簡介(標的為臺灣五十、臺灣中型一百、臺灣科技等指數股票型 基金者,應標示所表彰之成分股票公司名稱)。 二、標的證券價格資料(應包含最近一年成交量,最高、最低價及各月份 收盤價)。 三、除標的為臺灣五十、臺灣中型一百、臺灣科技等指數股票型基金外, 標的證券最近二年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