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英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修正第 92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 實施。
本公司經營業務,除遵照有關法令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外,依本營業細則之 規定。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同意,得經營供給有價 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以外之其他業務。 前項所稱其他業務之規範,除本營業細則規定者外,適用本公司就該項業 務另行訂定之單行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