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證券商管理規則 (民國 89 年 05 月 31 日)
第 15 條
  證券商除由金融機構兼營者另依銀行法規定外,非經本會核准,不得為任何保證人
  、票據轉讓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