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證券交易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第 25-1 條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應予限制、取締或管理;其徵
求人、受託代理人與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之資格條件、委託書之格式、取
得、徵求與受託方式、代理之股數、統計驗證、使用委託書代理表決權不
予計算之情事、應申報與備置之文件、資料提供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
,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