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證券商作業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Operational Rules for Audits of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91 年 07 月 05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第 5 條
查核人員執行查核工作應逐次提出查核報告,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  查核項目。
二  查核情形。
三  查核結果。
四  建議或改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