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名  稱:

參與政府專案紓困方案公司發行新股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限制報酬及相關事項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08 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公司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六條之四第一項規定訂定
之。
相關資訊
第 6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八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七年十一月
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