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英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一百十二年五月十日修正第 43-1 條條文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除左列各款外,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以任何方法 運用交割結算基金: 一、政府債券之買進。 二、銀行存款或郵政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