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交易法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
第 148 條
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有價證券之公司,有違反本法或依本法發布之命令時,
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或投資人利益,得命令該證券交易所停止該有價證券
之買賣或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