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英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為促進普惠金融及金融科技發展,不限於證券商及證券金融事業,得依金 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申請辦理證券業務創新實驗。 前項之創新實驗,於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期間及範圍內,得不適用本法之 規定。 主管機關應參酌第一項創新實驗之辦理情形,檢討本法及相關金融法規之 妥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