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英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一百十二年五月十日修正第 43-1 條條文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證券商之公司名稱,應標明證券之字樣。但依第四十五條第二項但書之規 定為證券商者,不在此限。 非證券商不得使用類似證券商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