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英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一百十二年五月十日修正第 43-1 條條文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主管機關為保障有價證券買賣之公正,或保護投資人,必要時得命令證券 商同業公會變更其章程、規則、決議或提供參考、報告之資料,或為其他 一定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