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交易法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
第 92 條
證券商同業公會之理事、監事有違反法令怠於實施該會章程、規則,濫用
職權,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之行為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或命令證券商
同業公會予以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