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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Shareholder Services of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6 日
第 44-22 條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其議事錄除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第四項所
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
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
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
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