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英
Criteria Governing the Particulars to be Recorded in the Prospectus for the Establishment by Public Offering of Financial/Insurance Enterprises
公開說明書之封裏,應依序刊印下列與本次發行有關事項: 一、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說明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分送方式及索 取公開說明書之方法。 二、證券承銷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三、股票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四、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五、出具審查意見之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保險 公司尚應揭露精算人員姓名、地址及電話。 六、發言人姓名、職稱及聯絡電話。 七、公司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