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Criteria Governing the Particulars to be Recorded in the Prospectus for the Establishment by Public Offering of Financial/Insurance Enterprises

修正日期: 民國 88 年 02 月 23 日
第 8 條
籌設經過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歷次發起人會議日期及財政部許可設立日期、文號。  
二、總公司及分支機構所在地。              
三、籌備處成立後之重要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