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Offering and Issuance of Securities by Foreign Issuer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第 35 條
外國發行人參與存託機構發行臺灣存託憑證,除受讓本國公司股份、合併
或收購本國公司而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者外,應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公
開承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