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Securities Borrowing and Lending Rules
有價證券借貸之標的證券有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三目所定強制 提前還券之事由者,自本公司訂定之還券了結日前十個營業日起,或於上 開事由公告之日起,該標的證券不得再新增借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