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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Securities Borrowing and Lending Rul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證券借貸
第 38 條
擔保證券遇有發行公司停止過戶情事時,由本公司編製過戶清冊及媒體資
料,於發行公司停止過戶前一營業日送交證券集保事業,代向發行公司或
其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
定價、競價交易之出借人希望行使表決權時,必須在股東會最後過戶日前
,依原出借條件之提前還券通知期限,提出提前還券要求,由本公司通知
證券商轉知借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