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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Securities Borrowing and Lending Rul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8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證券借貸
第 52-1 條
交割需求借券之出借對象,以申請借券數量為一交易單位或其整倍數者為
限;零股交割需求借券之出借對象,以申請借券數量不足一交易單位者為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