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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Securities Borrowing and Lending Rul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證券借貸
第 55-4 條
借券證券商得以一筆或多筆中央登錄公債或銀行保證抵繳一筆或多筆借券
之借券擔保金。
銀行保證或中央登錄公債之到期日應涵蓋還券日期,若以多張銀行保證或
多種中央登錄公債合併抵繳一筆借券擔保品,其到期日各不相同時,以最
近之到期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