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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rading of Beneficial Certificat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受益憑證
第 11 條
發行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或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之投信事
業、發行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期信事業或發行境外指數股
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之境外基金機構應指定流動量提供者對受益憑證於本公
司集中市場交易時提供流動量,相關作業要點由本公司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