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英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Use Of Trading Information
申請使用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向本公司申報: 一 代表人、負責人、連絡人、代理人、營業地址、連絡電話及傳真號碼 之變更。 二 機房負責人、地址、連絡電話變更。 三 公司及負責人有退票、拒絕往來或其他喪失債信等情事。 四 公司及負責人因訴訟、非訟、行政處分、行政爭訟或假扣押、假處分 之申請或執行事件,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 五 其他經本公司規定應申報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