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英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Use Of Trading Information
資訊公司、電信事業等申請使用者申請使用交易資訊時應繳驗資料如下: 一、申請書。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財團法人登記證影本。 三、公司變更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證照(或許可函)影本。 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對非以經營交易資訊為主要業務之申請使用者,申請時應符合之資格,在 避免不當造成業者之參進障礙並損及市場之自由競爭之原則下,由本公司 視實際需要,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