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Use Of Trading Information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4 日
主題分類: 資訊作業
第 9 條
外國資訊公司、新聞媒體機構或專業投資機構申請使用交易資訊,應繳驗
資料如下︰
一、申請書。
二、法人資格及營業範圍之證明文件。
三、〈刪除〉
四、〈刪除〉
外國資訊公司、新聞媒體機構或專業投資機構申請間接連線使用交易者,
應另繳驗間接連線取得交易資訊之證明文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