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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Share Repurchase by Exchange-Listed and OTC-Listed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15 日
第 4 條
公司依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之方式買回股份者,應依公開收購
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向本會申報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