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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Guidelines Governing the Particulars to be Recorded in a Public Offering Prospectus for Call (Put) Warrant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7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審查
第 2 條
公開銷售說明書編製之基本原則如下:
一  公開銷售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必須詳實明確,文字敘述應簡明易懂
    ,不得有虛偽或欠缺之情事。
二  公開銷售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必須具有時效性。公開銷售說明書刊
    印前,發生足以影響利害關係人判斷之交易或其他事件,均應一併揭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