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  申報管理:
 (一) 直接連線申請使用者:
      1 應按月對本公司申報向其轉傳輸「即時股價指數資訊」及「延遲
        交易資訊」之間接連線申請使用者名冊。
      2 如有申請提供「即時股價指數資訊」及「延遲交易資訊」予其資
        訊用戶自行使用,應另建立與即時資訊用戶區分之傳輸及用戶檔
        案管控系統,且須按月編具資訊設備使用明細表送交本公司,其
        有新增、異動者應於次月五日前彙總送本公司。但以網際網路傳
        輸而用戶端係透過瀏覽器(Browser) 且免線上註冊即可取得資
        訊者,得免辦理用戶申報。
 (二) 間接連線申請使用者:將取得之「即時股價指數資訊」及「延遲交
      易資訊」傳輸 (播) 予其資訊用戶自行使用,其用戶名冊得免向本
      公司辦理核准及申報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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