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本公司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為主席,其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以董 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時,得指定董事或由董事互推一人為主席。 董事會開會時,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得書面授權委託其他董事代理, 但每一董事以代理一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