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英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修正第 92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 實施。
本公司市場內有價證券之買賣,分下列三種: 一 普通交割之買賣。 二 成交日交割之買賣。 三 特約日交割之買賣。 普通交割之買賣於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辦理交割。 成交日交割之買賣,應經買賣雙方以書面表示,於當日辦理交割。 特約日交割之買賣,其辦法由本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