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英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修正第 92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 實施。
上市有價證券暫停交易原因消滅後,普通交易及鉅額、零股、盤後定價、 拍賣、一般標購等其他交易得恢復交易。但暫停交易原因消滅在市場交易 時間結束前之一段時間內或結束後者,當日均不予恢復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