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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附認股權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應行記載事項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Particulars to be Recorded in Risk Disclosure Statements for Securities with Warrants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1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其他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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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資人於購買附認股權有價證券前,應先行瞭解與發行人履約能力有
    關之財務、信用狀況,台灣證券交易所不負責擔保發行人之履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