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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閱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作業程序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Procedures for Review of Financial Reports of Listed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管理 > 查核審閱
第 8 條
上市公司未依法令規定期限辦理財務報告之公告申報者,於期限屆滿後次
三個工作日前,將未檢送之公司彙總陳報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