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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股票買賣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Trading of Foreign Stocks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其他有價證券
第 6 條
第一上市之外國股票交易單位為一千股,且得為無面額或不受每股面額為
新臺幣十元之限制。第二上市之外國股票交易單位為外國股票原流通市場
之交易單位。
外國股票申報買賣之數量,應為一交易單位,或其整倍數;其不足一交易
單位者,適用本公司上市股票零股交易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