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債券買賣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he Trading of Foreign Bonds
外國債券採新台幣或日元為計價單位者,以面額十萬元為一交易單位,採 美元或歐元為計價單位者,以面額一千元為一交易單位,採其他外國貨幣 為計價單位者,其交易單位於上市前洽本公司訂定後公告之。但如已經分 期還本者,以還本後餘值計算其交易單位。 外國債券申報買賣之價格以面額壹佰貨幣單位為準,其升降單位一律為○ .○一貨幣單位。 成交金額= (成交價格×交易單位×成交數量)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