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安定操作交易管理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Stabilization of Trades of Listed Securities
得進行安定操作交易期間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現金增資採全數提出承銷且全數辦理詢價圈購配售者,為於對外承銷 之繳款開始日至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掛牌日前一日截止。 二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公開招募案件採全數辦理詢 價圈購配售者,為於對外承銷之繳款開始日至股票發放日前一日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