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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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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第 11 條
本會應於召開會員大會一個月前通知各會員,請其在召開大會二十日前聲 明其原派代表是否續派或改派;不聲明者,視為續派。 前項通知及聲明,均應以書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