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本會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表,送 請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提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另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 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 具審核意見書,提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如 會員大會未能及時召開時,得先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提報會員大會追 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