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本會之收入除必須支付之費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特定之人給予特殊利 益。本會解散或撤銷時,其謄餘財產應依法處理,不得以任何方式歸屬個 人或私人企業所有,應歸屬重行組織之商業同業公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 關團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