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Centralized Securities Depository Enterprises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第 23 條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人員之晉用、敘薪、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進修、退
休、資遣及撫卹等事項,應擬訂人事管理辦法,申報本會核定;修正時,
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