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WORD

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新股權利證書及股款繳納憑證帳簿劃撥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
第 2 條
發行人與本公司簽訂約定書,憑以辦理新股權利證書及股款繳納憑證之帳
簿劃撥配發作業,另發行人係以無實體方式發行時,依本公司發行人辦理
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之規定,辦理簽約
開戶相關事宜。
客戶應於參加人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憑以辦理新股權利證書及股款繳納
憑證之帳簿劃撥作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