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第 316-1 條
股份有限公司相互間合併,或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合併者,其存續或
新設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股份有限公司分割者,其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