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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Corporate Governance Best Practice Principles for TWSE/TPEx Listed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3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28-1 條
上市上櫃公司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過半數成員宜由獨立董事擔任;其
成員專業資格、職權之行使、組織規程之訂定及相關事項應依「股票上市
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之規
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