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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Corporate Governance Best-Practice Principles for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56 條
證券商應建立員工溝通管道,鼓勵員工與管理階層、董事或監察人直接進
行溝通,適度反映員工對公司經營及財務狀況或涉及員工利益重大決策之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