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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 

Direc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for Directors and Supervisors of TWSE Listed and TPEx Listed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9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3 條
(適用對象)
上市上櫃公司應以每屆當選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名單,作為規劃安排對
象,如有異動即予增刪調整。
本要點所稱新任之董事,係指第一次擔任上市上櫃公司之董事者。
本要點所稱續任之董事,係指再次擔任上市上櫃公司之董事者。
前項續任之兩次間,不以時間連續或持續受聘同一家上市上櫃公司為必要
。如受聘者前次所任公司於其任期屆滿或因故解任以後始上市上櫃者,不
得列為第一次之認定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