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 英
Direc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for Directors and Supervisors of TWSE Listed and TPEx Listed Companies
(進修時數): 上市上櫃公司之董事進修時數如下: 一、新任者於就任當年度至少宜進修十二小時,就任次年度起每年至少宜 進修六小時。 二、續任者任期中每年至少宜進修六小時。但當年度擔任本要點認可之進 修課程授課講師,且已符合前款有關新任當年度進修十二小時之規定 者,講授課程一次得抵減一小時,總抵減時數以三小時為限。 進修時數採累進計算方式,原則上自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如因情況特殊或課程設計須跨年度計算者,應於揭露進修執行情形時 一併敘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