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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 

Direc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for Directors and Supervisors of TWSE Listed and TPEx Listed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9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7 條
(進修之安排與資訊揭露):
上市上櫃公司應瞭解所有董事之學經歷及專業背景,衡酌公司之經營主軸
與主要業務發展方向,以適當安排各成員之進修時段及進修內容。
上市上櫃公司之董事應定期向公司申報進修證明。上市上櫃公司應定期檢
視董事之進修情形。
上市上櫃公司應依「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之規定,於公開說明書、年報、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揭露董
事之進修情形資訊。
依進修要點認可之進修機構應將公開招生之進修課程中英文資訊同時公告
於公司治理中心網站「董事訓練資源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