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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Sample Template of XXX Co., Ltd. Charter of Nominating Committee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03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10 條
(決議方法及議事錄)
本委員會為決議時,除法令或公司章程、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有三分之二
以上委員會成員之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本委員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議事錄應詳實記載下列事項:
一、會議屆次及時間地點。
二、主席之姓名。
三、成員出席狀況,包括出席、請假及缺席者之姓名與人數。
四、列席者之姓名及職稱。
五、記錄之姓名。
六、報告事項。
七、討論事項:各議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委員會成員之反對或保留意見
    。
八、臨時動議:提案人姓名、議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委員會之成員、專
    家及其他人員發言摘要、反對或保留意見。
九、其他應記載事項。
本委員會簽到簿為議事錄之一部分;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視訊影音資料
亦為議事錄之一部分。
議事錄須由會議主席及記錄人員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內分送本委員
會成員,並應呈報董事會及列入公司重要檔案,且應保存五年;議事錄之
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關於本委員會相關事項之訴訟時,應保存至
訴訟終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