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承銷商申報受輔導公司基本資料作業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s ("TWSE") Rules Governing the Reporting of Basic Information of Advisory Client Companies by Securities Underwriter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11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審查
第 5 條
證券承銷商應確實執行本作業辦法並按時申報,相關資料如有錯誤、遺漏
或虛偽不實者,均由該證券承銷商負責;如經本公司發現有上開缺失情事
時,應洽請證券承銷商立即改善,另視個案實際情況,以書面通知改善,
並依本公司「就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或相關資料缺失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